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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收到了《税务检查通知书》遇到税务稽查,大家千万不能再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蒙混过关,一定要认真应对,针对检查人员提出的疑点,仔细梳理公司业务。 2.会计人员要认真配合检查人员,按要求提供账簿、记账凭证、报表等资料,泉州培训企业管理咨询顾问,这些资料检查人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整退还。 3.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要藏着掖着,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对政策理解把握有疑问的,可以主动与检查人员多沟通,不漏交一分钱,也不多交一分钱。 4.,还是要提醒大家,随着金税三期新系统的不断更新壮大,税收违法行为将无所遁形。企业一定要不断加强纳税遵从,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合法合规经营,泉州培训企业管理咨询顾问,泉州培训企业管理咨询顾问,才能长远健康发展~不按税务局的规定时限纳税申报的,情节较轻的,除补缴税款外,税务将对企业处以每月200元以上的罚款;泉州培训企业管理咨询顾问
某纳税人2019年4-9月已经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并且可以自2019年10月起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10月,该纳税人发生进项税额转出,该笔进项税额已于2019年6月按10%计提加计抵减额。该纳税人应如何调减加计抵减额?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如果按照10%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即使该纳税人现已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仍只需要按照10%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因此,该纳税人应在10月当期按10%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某纳税人2019年4-9月已经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并且可以自2019年10月起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12月,该纳税人发生进项税额转出,该笔进项税额已于2019年10月按15%计提加计抵减额。该纳税人应如何调减加计抵减额?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如果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则应按照15%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因此,该纳税人应在12月当期按15%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泉州培训企业管理咨询顾问纳税人办理2019年和2020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如何处理?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三、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按以下方式处理:(一)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二)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申请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三)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六、本公告条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第二条至第五条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个税“零申报”可正常开具《纳税记录》问: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那么,如果个税“零申报”,实际没有缴纳税款,能否正常开具《纳税记录》?答:可以正常开具《纳税记录》。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纳税记录》。增值税“零申报“记录可能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价问:我的公司去年全年增值税有过“零申报”记录,是否影响公司去年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答: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依据纳税信用评价政策,因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当年不得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正常原因”是指: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等正常情况原因,非正常原因是除上述原因外的其他原因。此外,增值税纳税人按季申报的,视同连续3个月。年底缺票有风险,到底应该怎么办?
某纳税人2019年4-9月已经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并且可以自2019年10月起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12月,该纳税人发生进项税额转出,该笔进项税额已于2019年10月按15%计提加计抵减额。该纳税人应如何调减加计抵减额?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如果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则应按照15%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因此,该纳税人应在12月当期按15%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机动车交通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答:根据《中华人民印花税暂行条例》(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立合同人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交强险属于财产保险,应按上述规定缴纳印花税。有的纳税人认为有生意时要填报申报表,而没有生意或是不达起征点就无需申报了。泉州培训企业管理咨询顾问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引起广关注。泉州培训企业管理咨询顾问
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具体应该如何办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业纳税人,应在年度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比较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泉州培训企业管理咨询顾问